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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公路局法律顾问室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楚雄公路局
  • 招标预算:15万元

楚雄公路局法律顾问室法律咨询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WT-CX-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公路局法律顾问室法律咨询服务(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楚雄公路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15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公路局法律顾问室法律咨询服务(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公路局法律顾问室法律咨询服务(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acla.org.cn)的律所信息查询记录,该记录显示未出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情况。提供2022年至2024年其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3月至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依法免税及社保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

3.3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核实)。

3.4企业业绩要求:近年(202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交通运输部门(含公路局、交通局等)法律咨询服务业绩。(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2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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