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拟并购项目包法律尽职调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ZX-2025081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拟并购项目包法律尽职调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7.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此次招标的服务标的为一个项目包,含3个子项。采购范围即针对上述资产所有方的股权收购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合同谈判、后续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审核及咨询等专项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拟并购项目包法律尽职调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14927)2025年拟并购项目包法律尽职调查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成立一年以上,具有年检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组织形式不限。(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招标代理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投标人须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截图应清晰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2025年08月2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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