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JX-2025-53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县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县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乌鲁木齐县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县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县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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