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采购人)对直属支队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100000.0 元)
需求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元):100000.0
数量:1年
小计(元):100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5-08-21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8-21 11:00: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供应商制作的竞采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竞采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本次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竞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所需的法律顾问服务费、诉讼(复议、仲裁)案件代理费、税费、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通讯费、餐费,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采购方于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90%的律师服务费,合同到期服务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10%的律师服务费。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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