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2025-2027)”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2025-2027)”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ECOM-2025-BD02-0854)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025-2027)”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ECOM-2025-BD02-0854
三、采购内容:
包号:1
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 年服务)
主要服务内容 :
1.提供日常科研、管理、合作、用工等所遇问题的法律咨询,依法给出法律意见建议;
2.协助我院起草、制订、审查、修改日常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3.应我院要求,参加我院相关会议、谈判、磋商、调研,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成交数量:1 主 1 备
最高限价:6 万元/年
包号:2
服务内容:法律事务专项代理服务(2 年框架协议)
主要服务内容 :
1.为我院专项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指导,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建议等;
2.应我院要求参与或主导专项法律事务分析研究、决策、论证、调查、处理以及法律见证等活动,配合参加相关会议或谈判;
3.起草、审查和修改起诉状、答辩状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
4.代理、代表我院进行出庭答辩、调解斡旋等。
成交数量:2家入围供应商
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注:本项目兼投兼中,供应商可选择参加其中一个分包,也可同时参加两个分包,
且允许同一供应商同时成为两个分包的成交及入围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须承诺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7)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8)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且最新一期年度执业考核结果为合格。
(9)供应商须为律师事务所的总所或分所,且成立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少于 10 年;如为总所,则注册地须在北京或在北京设有分所;如为分所,则注册地须在北京。
( 10 ) 供 应 商 在 “ 全 国 律 师 执 业 诚 信 信 息 公 示 平 台 ”(https://credit.acla.org.cn/)无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记录。
(11)供应商为本项目指定的主办律师,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最近 5 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无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记录。。
(12)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须具备不少于 2 个与本包采购内容同类型的法律服务业绩,且服务对象须属于以下范围之一:中央企业总部或其下属第一级机构;当年《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总部或其下属第一级机构。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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