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飞行员流转费追回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我公司拟对飞行员流转费追回(本招标文件所指流转费含培训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报价。
项目名称: 江西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飞行员流转费追回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8万元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江西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飞行员流转费追回法律服务项目 |
(1)接受我公司委托作为代理?代理案件,提供我公司在此流转费追回项目中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全流程代理(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进?证据收集、参加庭审、领取法律?书等服务; (2)投标人应熟悉民航业劳动争议裁判规则,分析案情制订相应诉讼方案,同时避免赔付金额折扣风险发生; (3)根据我公司的需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或法律意见审查表,并就我公司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4)起草法律文件(含催款函、仲裁/诉讼材料、财产保全申请等); (5)提供财产线索调查方案,配合法院保全; (6)在流转费追回的执行阶段全程提供所需的法律服务。 |
1项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被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处罚、处分,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布之日起;
3)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 投标人拟配备律师团队必须具有参与、处理至少2起此项目同类型的航空公司与飞行员流转费追回纠纷诉讼胜诉案件,或2起员工劳资债务/经济纠纷诉讼胜诉案件的经历。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未曾对公司和关联企业提起恶意诉讼、不存在正在代理他方与公司和关联企业进行诉讼(仲裁)情形;
4) 其他:不限于围标、串标、陪标等一切不利于本采购活动履行的情况。
5)投标人服务期间不为与招标单位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21日 00: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