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择第三方法律尽职调查机构
1.竞争性谈判条件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参考《西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西国资发〔2021〕1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屿投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市西山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昆明市西山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择第三方法律尽职调查机构进行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西山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择第三方法律尽职调查机构。
2.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1 个日历天内完成谈判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 竞争性谈判范围:对采购人指定的下属一家子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及可行性研究相关工作,调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历史沿革、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资产、公司业务、对外投资、劳动用工、金融负债及其他外部借款、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后续根据项目推进实际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可行性
论证等决策支撑依据;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法律尽职调查相关规范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
准确、清晰有据。
2.6 采购规模:约 10 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律师事务所为分所的,还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若同一总所授权的分支机构有两家及以上,或分支机构与总所同时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及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声明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前三年内(以谈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谈判小组。
使用原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7)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岗履职
人员,须提供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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