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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航贵阳医院常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贵航贵阳医院
  • 招标预算:3万元

 

贵航贵阳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贵航贵阳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贵航贵阳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

1.2项目编号:GHGYYY-CG-2025081402

1.3采购人:贵航贵阳医院

1.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法律顾问采购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单位

服务期

服务地点

01 贵航贵阳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 30000.00 按甲方要求完成 贵航贵阳医院

备注

01: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为分所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缴纳税收的缴费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不得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时间应在2025年8月14日之后。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8月14日 18时00分到2025年08月20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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