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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新联大厦合作项目纠纷案件处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新联经济联合社
  • 招标预算:18万元

新联大厦合作项目纠纷案件处置和新联 16909m2土地合作项目纠纷案件处置法律咨询服务 竞争性 磋商 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

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受 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新联经济联合社 (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对新联大厦合作项目纠纷案件处置和新联16909m2土地合作项目纠纷案件处置法律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新联大厦合作项目纠纷案件处置和新联 16909m2土地合作项目纠纷案件处置法律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 JXDYW2025-01-0 1 (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预算: 186997.44元(其中:新联大厦合作项目纠纷案件处置法律咨询服务费为39997.44元;新联16909m2土地合作项目纠纷案件处置法律咨询服务费为147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地点:惠州大亚湾 区 西区新联社区龙山七路 1号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新联大厦合作项目纠纷案件处置和新联 16909m2土地合作项目纠纷案件处置法律咨询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案件处置 完成止

人民币 186997.44 元 ( 其中: 新联大厦合作项目纠纷案件处置法律咨询服务 费为 39997.44元; 新联 16909m2土地合作项目纠纷案件处置法律咨询服务 费为 147000.00元) 。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要求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必须具 有司法部门颁发的 法律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律师 执业 资格证书。

5.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 采购 招标活动的最近 3年内(20 22 年至 202 4 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贰份: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和 律师 事务所执业许可 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 当在 202 5 年 08 月 15 日至 202 5 年 08 月 21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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