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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就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编号:SZJC2025NKGKb009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说明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

1

采购多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入围多家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及规则:

拟入围供应商数量:1~20家:若参与本项目的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为(N),当(N)=3~4,则入围1家供应商;当(N)=5~7,则入围3家供应商;当(N)=8~10,则入围5家供应商;当(N)=11~13,则入围7家供应商;当(N)=14~16,则入围10家供应商;当(N)=17~19,则入围12家供应商;当(N)=20~22,则入围14家供应商;当(N)=23~25,则入围16家供应商;当(N)=26~29,则入围18家供应商;当(N)≥30,则入围20家供应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最近年度检查考核(新成立的律所尚无年检考核的,不作年检要求);【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执业许可证》并附最近年度检查考核通过记录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标段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

(4)每个标项仅接受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其任一分所参与投标,不允许总所与其分所、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分所同时参与同一标项投标。发生上述情形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

(5)具有1个银行同业外聘律师服务实施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盖章页、需明显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时间、服务内容等。如证明材料为外文版的,还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审核后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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