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对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服务时间及项目预算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总预算为3万元。
二、 律所及服务律师资格要求
1.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在福州(包括县市区)有办公地点,或能够及时响应我院需求并到我院办公地点提供法律服务;
2.律师事务所及拟指派服务律师拥有良好的行业美誉度,最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能够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保守委托人的工作及商业秘密;
3.律师事务所拥有相对稳定的律师队伍,拥有不少于10名执业律师,且所内律师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职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4.拟指派固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经办律师执业经验不少于6年,且需具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家行政机关或省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5.熟悉政府采购政策、法律法规规定。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我院生产经营、管理业务方面的有关问题;
2.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提供不同业务对应合同范本;
3.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协助起草法律文书及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4.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出具律师意见书,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5.应我院要求,以讲座等方式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6.在政务系统上审核合同并签署意见;
7.应邀参加我院科研合作方面较大项目的谈判和合同的签订;
8.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要求
1.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1名,固定由该名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接、修改相关所有文件,根据我院要求上门或以其他方式接受咨询。
2.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响应我院的工作需求。一般情况下3小时以内上门响应我院法律相关诉求,紧急情况下1小时以内上门响应我院法律相关诉求。
3.服务不符合要求的,我院有权解除合同。
四、报名材料
报名文件应当包含以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模板,报价不超过本项目总预算);
2.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模板)、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3.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对本公告正文第二条“律所及服务律师资格要求”项下内容进行逐一响应、承诺);
4.拟指派固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及执业年限证明;
5.拟指派固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办律师在比选律所参与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家行政机关或省级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复印件(签订主体为参与比选律所,合同年限不少于1年,且需体现该经办律师名字,相关原件备查)。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的50%,满1年服务时间且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支付剩余50%。付款前需提供等额合格发票。
六、比选须知
1.未按本比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的为无效供应商。发现虚假响应的,取消中选资格。
2.参加比选的律所应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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