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询价标题:法律服务询价
场次号: XJ025081300002
询价开始时间: 2025-08-13 15:27:44.0
询价结束时间: 2025-08-20 15:01:03.0
保证金: 0.0 元
参与方式:非定向询价
出价方式:一次性出价
发布单位:北方智能微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北方智能微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事务简介:
一、询价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案件代理及法律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
1.代理维创高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违反租赁合同约定和私自占用微机电公司资产纠纷案件;代理北京澜桥创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纠纷案件;代理北京伯瑞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纠纷案件;代理曹鹏(个人)长期占用微机电公司房屋资产纠纷案件;提供微机电公司缔约过失纠纷案件法律咨询。
2.对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法律合规问题提供法律合规意见和建议
3.起草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书。
4.根据询价方需要,参加服务项目涉及的相关会议及方案谈判,对有关事项所涉及的法律合规问题提出风险控制或解决方案。
5.为服务项目发布有关声明、公告、律师函等文书。
6.办理服务项目的其他法律事项。
(三)服务要求
1.律师事务所应指派至少两名业务能力强、具有上述法律事务经验的自身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五年)担任代理律师,负责服务项目工作。
2.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如出现紧急或意外情况,应及时与微机电公司联系并进行有效沟通。
3.应对处理本委托事项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微机电公司相关资料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报价文件的递交按照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规则办理(五)联系方式询价信息发布人:北方智能微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静莉联系电话:13681494597
二、报价及相关要求
(一)报价须知
1.参与报价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应与最终出具报告、开具发票的事务所保持一致。
2.被询价对象未能在询价期内获取询价文件的,或未能在递交报价文件期内递交报价文件的,不在作为询价对象补报递交报价文件。
3.被询价对象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合格文件。
4.本次询价采取公开询价方式。不接收各被询价对象之间组成联合体竞价。
5.被询价对象如中选,为微机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应为报价文件中确定的人员。
(二)对法律服务机构的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满3年,且近3年没有因违法执业受到监管机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
2.在国内或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规定。
4.出现以下情形的,被询价对象以后不得再参与任何本单位的法律服务询价项目:
(1)将发布的询价信息以及附属相关内容进行转发、印发等透露行为的;
(2)以达到中选为目的,施以明示、暗示或给以好处等,影响评分结果的;
(3)将中选事项转由其他中介机构进行的;
(4)恶意报价,扰乱询价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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