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国际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对肇庆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国际法律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肇庆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肇庆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国际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采购内容:根据肇庆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发行不超过14亿元的离岸人民币债券(点心债)所需提供国际法律服务,包括代表发行人国际法律服务及代表承销商(含信托人)国际法律服务。
3.采购预算金额: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其中,代表发行人国际法律服务为人民币1000000.00元;代表承销商(含信托人)国际法律服务为人民币1000000.00元。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日止。
三、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是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其它执业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担任香港法律服务的执业资质,提供香港律师会网页记录截图。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合格有效的香港律师执业证书且具备出具境外法律意见等发债相关法律文件的资质和能力。
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被监管机构公布禁止境外发债执行或处罚,未受到过行业协会、相关机构以及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处分记录。(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报价,并自行约定发行人国际法律服务及承销商(含信托人)国际法律服务的代表方,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注:(1)-(5)项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证明文件。
四、 报名资料:
1.供应商须是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其它执业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担任香港法律服务的执业资质,提供香港律师会网页记录截图。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合格有效的香港律师执业证书且具备出具境外法律意见等发债相关法律文件的资质和能力。
4.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查询结果截图。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未被监管机构公布禁止境外发债执行或处罚,未受到过行业协会、相关机构以及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处分记录。(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
7.联合体协议书。
注:(1)-(6)项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证明文件。
五、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可在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8日工作日内09: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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