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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XJCGZXFW202508010024

1.采购条件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专项法律服务

2.2项目地点:上海淮矿资产管理公司

2.3签订框架协议:

2.4定商、定价:

2.5服务范围:上海资产公司开展转让A公司和B公司企业部分份额前期工作,拟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转让提供法律服务。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2.6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日期及采购人要求为准

2.7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约定工作完成,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将律师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2.8采购数量(估算金额)1项

2.9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须是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 注: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复印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政府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1)、供应商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5)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该内容以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近3年无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书面证明文件或当地律师协会出具的关于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书面证明文件或律协网站截图为准)。

3.5人员要求:供应商须配备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0年以上的执业年限,且具有服务基金公司、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的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项目团队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在册职工,投标方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5年8月12日16时30分00秒2025年8月15日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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