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联盛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工会企业整合平台,根据当前 工会公司清理合规性需求,需对联盛公司持股企业及关联企业的资金支付情况、 债权债务明细、往来款项账龄、资产权属和价值进行调查核实;对工会企业债务 清偿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出具法律意见并全程进行法律指导, 确保合规。
(1)需要配置至少 2 名执业 10 年以上的合伙人、4 名执业 5 年以上的专职 律师组成项目团队并驻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确保及时响应、高效沟通,提供全 流程专项法律服务。
(2)对联盛公司持股企业及关联企业的资金支付、债权债务、往来款项及 资产状况进行深入调查核实,为后续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包括调取工会企业 2021 年 1 月至 2025 年 4 月的账务数据(如有必要需进一步扩大调取期间),并根据调 取资料结合收款单位性质、款项性质、款项的支付习惯、往来款项账龄等因素综 合分析每户工会企业的资金支付情况,出具资金支付情况分析报告,目前已纳入 集团清理整合的单位有 133 家。
(3)梳理工会企业的债权债务明细,并逐户分析主要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 建立清晰的债权债务台账。对主要债权债务的形成背景、原因进行逐笔或分类分 析,评估其法律效力、回收/履行可能性及潜在风险。
(4)系统分析工会企业债务清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碍、争议焦点及 风险点,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5)需要对新雪公司、联盛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债务、资产权属和价值 进行调查核实,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债务清单。
(6)识别并分析工会企业债务清偿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提供专业 的法律意见与解决方案。
(7)提供实时、专业的法律指导,确保每一个环节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 要求。
(8)其他与之相关的法律服务。
1.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天内完成;
1.3 最高限价:45 万元(含税,税率 6%);
1.4 实施地点:新泰联盛贸易有限公司持股企业及其关联工会企业;
1.5 质量标准/要求:对工会企业债务清偿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论证并出具详尽的法律意见书,明确法律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1.6 付款结算方式:半年期银行电子承兑,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税率 6%)挂账后 6 个月内付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
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 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
2.2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3 人员要求:拟派驻的律师具备律师执业资格,且有相关类似案件处理的 经验;
2.4 业绩要求:具有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项目类似业绩(以合同原件 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为准,不得涂改)
2.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 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 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 8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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