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日照公司对三家欠款单位诉讼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询价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5-08-12至2025-08-14
二、采购单编号:P-XJ-25-00003432
三、采购单名称:【第二次】日照公司对三家欠款单位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四、询价类型:公开
五、项目名称:
六、项目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金山三路以南、银山一路以西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
(2)在中国境内相同行业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业绩,且业绩能满足采购项目需求。
(3)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除外)。
(5)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事业单位除外)。
(6)预算金额>50万的,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且≤85%,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预算金额≤50万的,提供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且≤85%,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7)具有律师职业资格及相关资质。
其他要求:
(1)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需符合以上资质,不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报价视为无效
(2)报价除需要提供盖章版报价单外,同时需上传盖章版资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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