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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市珠城建筑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西藏日喀则市珠城建筑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9万元

比选编号:ZCJZ2025003

本次比选项目为西藏日喀则市珠城建筑有限公司关于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有效杜绝公司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风险,妥善应对法律纠纷,加强内部风险防范机制,最大限度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增强全体员工法律意识,确保公司各项活动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聘用外部律师团队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

1.1项目名称:西藏日喀则市珠城建筑有限公司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项目预算:95000元/年(含税)

1.3项目内容:为公司提供非诉咨询、审查合同文本、法制教育培训和增值服务代理诉讼等相关法律业务。

1.3.1顾问业务:

(1)为公司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应公司要求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

(2)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3)起草和审查公司日常工作中涉及的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核意见书;

(4)根据委托,参与调解和诉讼活动;

(5)协助公司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根据需求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及实务培训;

(6)提供最新国家法律动态及解释,以及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7)为公司在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过程中所出具的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审核意见。

1.3.2案件代理专项法律事务:中标单位的服务范围为甲方的内外部法律事务,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需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交通费、食宿费由比选人承担。

1.3.3服务要求:报价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询价人提供不低于上述规定标准的服务质量,不得人为降低服务质量标准。(以签订合同为准)

1.4服务方式:竞价服务项目(一次报价)。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2025年—2026年)。若服务期限内存在尚未完成的服务项目,中标单位仍须尽职服务至该服务项目完成。

1.6支付方式: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度结算,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支付相应年度合同金额的100%。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7服务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比选申请人依据甲方提供的预算金额自行报价。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比选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8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递交的相应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报价环节,报价最低供应商,作为最终供应商。

二、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2.2投标人须熟悉建筑行业法律风险,提供近三年内服务过建筑类企业的业绩证明和胜诉判决文书。(提供合同或协议扫描件)

2.3投标人需成立10年以上,且每周委派至少一名律师(律师执业10年以上)前往公司坐班半天。

2.4有丰富的法律事务办理经验,具备较高的信誉度,其执业律师具备较强的法律责任感和综合服务能力。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8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可靠,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需对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三、报名、报价文件的递交

3.1报名、报价文件:报价文件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方式递交报名、报价文件。因邮寄方式导致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破损,导致甲方拒绝接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递交时间:请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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