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香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香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年8月11日                                                   招标编号:JSTCC2501114961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5-2026年度香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资金来源:自筹

2.招标编号:JSTCC2501114961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确保公司按照香港监管要求合规运营,拟选聘一家优质的律师事务所担任香港常年法律顾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地区)设有办事处及办公场所(需提供办事处或办公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必须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域内设有经政府部门注册的合法机构及办公场所(需提供合法注册及办公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独立承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金融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金融机构)的香港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注:合同的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金额页、采购内容说明等能够说明合同内容的信息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是信誉良好的法律服务机构,最近三年未受过律师协会纪律惩戒;投标人的所属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单位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含关联关系的企业)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律服务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后,可在总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特别行政区等所有范围内分所调动相关资源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中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投标人承诺已充分理解招标需求,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本项目的服务,且投标人在与招标人的合作中(包括往期合作)不存在负面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他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