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平山医院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海南省平山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地点递交遴选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17:30(北京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平山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13.8万元(4.6万元/年);最高限价:13.8万元(4.6万元/年)。
(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纳税人清单)。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截图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具备医疗领域相关方面业务经验,并提供相关服务合同。
4.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服务要求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意见与建议,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为甲方防范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3.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甲方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5.协助甲方进行职工法制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遴选文件递交
(一)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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