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8-003276
二、采购单名称:湖南华电菁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三、采购单位: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8-14 18: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8-31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1
采购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物资名称:湖南华电菁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税率: 6%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中国司法部门发证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连续正常执业满3年以上(需提供执业证扫描件),如果是律师分所则该分所需具备前述条件。
8.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2人的律师团队。其中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团队成员执业年限最低不少于2年,同时提供律师服务团队所有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律师在服务期间需考核备案称职(提供律师年度考核备案扫描页)。团队所有律师近3年内不得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9.报价人近5年应具有3项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服务且胜诉的业绩,报价时需提供能证明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范围、能证明胜诉的法院判决书(裁决书)等信息。如合同(含技术协议)中无相关内容的,可在合同后附由采购方(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