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红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四川川红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红公司”)拟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承担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企业自筹,项目发包人为四川川红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公司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公司概况
四川川红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业务涉及川红高速公路的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
2.3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为四川川红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川红公司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或审查意见;
(2)就合同、制度、重大决策等事项出具法律审查意见;
(3)根据需要参与董事会、总办会、专项工作会等会议或商务谈判,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4)参与公司重大风险事件的处置或提供法律意见;
(5)协助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工作,进行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就合规风险应对处置措施进行论证、提供咨询,开展合规审查等;
(6)提供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规与政策信息检索、查询;
(7)服务期内为比选人提供不少于2次的法制宣传或法律培训;
(8)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参与公司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各类民事、经济、行政纠纷的解决,就相关诉讼、仲裁的案件进行法律论证、策划;
(9)受公司委托向相关方发律师函、律师公告、法律声明;
(10)其他需要法律顾问承担的工作。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执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近三年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有效投诉,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提供承诺函)
3.3财务要求
近一年实现盈利无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律所为3个及以上政府机构、国企、央企或类似比选人行业(工程建设、公路运营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交通服务等)单位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个数为准)
3.5人员要求
(1)主办律师(或团队负责人)1名,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5年及以上;
(2)团队其他人员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3年及以上。
注:执业年限以执业证编号(第6-9位数)载明的首次批准执业年度编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为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处理。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为:自 2025 年8月11日 19时至 2025 年8月15日8时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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