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选聘某执行案件法律服务机构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4、工作内容:为采购人提供某执行案件的法律代理服务,依法依规推动执行处置工作,达到尽快处置可供执行财产并回收资金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执行期间代为递交、签收法律文书,开展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听证)等工作;
(2)与执行法院、上级法院、监督机构、辅拍机构、其他服务机构等进行有效沟通,依法依规推动执行处置工作、案款分配工作有序进行;
(3)起草、修改、审查与执行事项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书、沟通函件,协助办理与处置资产事项相关的法律手续;
(4)及时回复采购人关于执行处置工作相关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对执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进行专项论证并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5)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报告执行工作进展及工作计划;
(6)勤勉尽责,多渠道、多举措完成执行处置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实现资金回收,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5、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6、质量要求:
(1)应当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及自身资源,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推动司法拍卖工作及案款分配工作有序进行,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和案件的进展情况;
(3)应当及时回复委托人的咨询,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对代理事项进行论证;
(4)应对代理案件的项目资料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案件的原始证据或法律文书应妥善保管。
7、最高限价:实际回收金额在人民币38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回款金额的8%计费,实际回收金额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的部分,按回款金额的6%计费。
8、响应保证金:无。
9、响应有效期:自响应之日起60日历天。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谈判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资质要求:
(1)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
(2)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3)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与。
三、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8月8日到2025年8月13日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