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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2026年法律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招标预算:4万元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委托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委托服务。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三、采购方式

比选。

四、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主要工作地点在崇左市,崇左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市内需现场服务时应能及时参与,市外的现场服务商议参与。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机构执业律师人数≥5人。

(五)至少提供两名联系人,一人作为常用联系人,一人作为辅助联系人,在常用联系人请假、出差等期间继续由辅助联系人为甲方服务。

六、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025年9月6日起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七、服务期

2025年9月6日—2026年9月5日(一年期)。

八、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四)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五)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

(六)服务方案。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或无欠税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或不需要缴费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格式自拟)。

(十一)5人(含)及以上执业律师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

(十二)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价人应于2025年8月15日18: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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