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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16.9万元

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 广西广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文件时间: 2025-08-08 08:30 - 2025-08-15 17:30

开标时间: 2025-08-19 15:00

招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

收费标准

保证金:

4,000.00 元

大写:肆仟元整

标书费:

300 元

大写:叁佰元整

平台服务费:

0 元 (平台服务费只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大写:零元整

广西广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ZX-25133H1071336)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广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供应商的产生方式为发布公告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GZZX-25133H1071336

三、采购项目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1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对象: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1年,初始采购期限为1年,发生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再续签下一年:

(1)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限届满前6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合同;

(2)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发生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因派出服务人员的工作过失,导致服务对象遭受经济损失或引发法律纠纷的,收到采购人提出终止合同的;

②供应商在完成1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届满前60日,在年度考评中出现考评不合格的情况;

③采购人因自身经营原因,并于服务期限届满前90日书面通知乙方。

(3)续约期服务费标准按原合同金额执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元整(¥169000.00 )/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为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无。

(3)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得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有规定时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8月8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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