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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行政事务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龙泉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招标预算:5万元

行政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行政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预算5.5万元/年。

二、采购方式:院内评审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9.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签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递资料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比选方式:

本项目按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五、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