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至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至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新疆交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至2025年法律顾问合同期已结束。需重新选定法律顾问机构。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为保障公司合规管理,降低公司日常经营法律风险,故需采购专业法律顾问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律服务方面的相关经验,持有有效的司法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度考核合格(“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有1项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的项目业绩;
(近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若合同协议书中无法反映签订时间、相关服务期限、服务内容等,则须提供加盖律师事务所单位公章的成果资料(例如法律意见书或尽职调查报告或胜诉诉讼案件判决书(裁定书)等类似证明资料。)
(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不含实习律师)均须具备《律师执业证》。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应为律所负责人或合伙人,具有5年(含5年)以上从业经验。其他服务人员应具有3年(含3年)及以上律师执业工作经验。
(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②近三年内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以上需提供承诺书)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8日10时00分至2025年8月14日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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