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8-002276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漯河热力公司热力建设资金欠款法律诉讼委托服务
三、采购单位: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8-13 10: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8-25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1
采购人: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物资名称:华电(漯河)热力有限公司热力建设资金欠款法律诉讼委托服务项目
税率: 6%
采购范围: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资金及时回笼,现需通过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委托其代理夸益公司拖欠热力公司热力建设资金的诉讼追缴事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事实梳理、相关证据收集与固定、诉讼及关联法律文书起草、一审及二审阶段出庭应诉、执行阶段代理(含执行申请、财产调查、协助回款等),以及为案件推进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支持。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
4.供应商需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之日起已正常执业10年及以上。
5.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1项类似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封面、关键内容、有效期、签字盖章页等,否则不予认可)。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7.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9.联合体规定:不允许。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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