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铁通辽宁分公司2025-2026年法律案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_询比公
告
本项目为中移铁通辽宁分公司2025-2026年法律案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移铁通有限
公司辽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沈阳华铁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CMTT20250500600)。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
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上限(元) | 含税总价上限(元) |
包1 | 法律案件代理服务 | 项 | 1 | 具体以执行为准 | 1850000 | 1961000 |
服务内容:
★(1)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工作;
★(2)诉讼案件相关争议纠纷项目协调工作;
(3)诉讼案件相关出具法律意见书工作;
(4)诉讼案件相关出具律师函工作;
(5)诉讼案件相
关日常法律咨询;
案件代理范围:案件代理费以提请诉讼或仲裁标的额为基准,按比率分段累进计算,折扣系数为供
应商为采购人代理案件的报价上限。案件代理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差旅费、资料复印费、通讯费等
实际为办理案件支出的合理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针对个别案件,采购人可以根据案件实际
情况向供应商进行二次询价,也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固定金额作为包干使用。具体代理费用以实
际结算为准。
1.2项目预算(预估)金额及费用列支:
(1)不含税总金额185万元,含税总金额196.1万元。
(2)费用列支:成本。
(3)税率:以实际发生为准。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框架协议到期前,若无新的集采结果且框架额度未执行完
毕,根据采购方需要,框架协议到期后可最多延续6个月。协议期内,如协议额度达到上限则本协议
自动终止,不构成采购人违约,应答方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
1.4标包划分及份额分配情况: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项目选择10家中选供应商(同时设置采购
数量下限为5家,采购时可在应答供应商数量不足时核减中选供应商数量),采购包内中选供应商服
务区域覆盖采购人业务涉及区域,所有中选供应商共享份额。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标包1 | 法律事务服务(非标产品) | 项 | 1 |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
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2.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
(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中选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重大事故的;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高
频失信市场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被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不含其下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纳入负面行为清单
且尚处在本品类或全品类禁止合作期内的(b2b.10086.c1);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应答人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
08月06日20时00分至2025年08月10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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