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5-A-54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具备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2025 年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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