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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招标单位: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招标预算:10万元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 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CZYY-2025-4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事项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修改为: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事项二: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基础服务要求增加此项:拟派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代理律师:执业 ≥5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代理医疗损害案件≥5宗,并为采购人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2人的法律顾问团队,团队成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证明材料:提供拟派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代理律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年限证明、代理医疗纠纷案件 (案件清单及案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含医调委调解,案件不同阶段视为同一宗) 等相关材料 ,如未提供,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事项三: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资信分服务能力: 2021年1月1日以来,主办律师代理过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15宗的得20分;每增加一宗有效案件得2分,本项最高30分。(提供 案件清单及案件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含医调委调解,案件不同阶段视为同一宗)修改成: 2021年1月1日以来,主办律师代理过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每提供一宗得1.5分,本项满分30分(提供案件清单及案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含医调委调解,案件不同阶段视为同一宗)

事项四: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代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代理律师须满足:执业 ≥10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代理医疗损害案件≥15宗。修改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代理律师:执业≥5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代理医疗损害案件≥5宗

质疑问题一: “资信分”项目设置对承办案件数量的评价过高,也无法体现律所的综合实力。现有资信分的组成中,服务能力的50分组成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分值畸高,与医疗机构日常运行较常发生的信访等诉讼外事项未能予以体现如此评分也无法体现律所的综合实力。

回复:我院上一法律顾问服务年度内,律师参与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件数占律师参与案件总数占比为 92.6%,信访案件处理为3.7%,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之外民事案件为3.7%。此次采购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从项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因此侧重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处理,对类似业绩要求赋予较高分值,该项分值不予修改。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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