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或“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 选方式择优选聘服务供应商,相关情况如下:
一、委托的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比选人要求,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内 容包括:
1.开展日常法律支持。
2.提供法律咨询建议。
3.审核公司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
4.提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支持。
5.协助参与重大风险论证、缓释。
6.开展专题培训。
7.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提供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法律服务的资质及能力(提供执业许可证);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的社会信 誉,按规定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提供承诺函,内容自拟);
3.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或受到行业 协会严重处理。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提供承诺函,内容自拟);
4. 具有为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大型投资控股类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项 目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的团队治理、业务操作流程(提供服务合同及相关管理制度文 件)。
5.不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内容自拟):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与利益相对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系、管理关系的;
(4)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5)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报名
请于 2025 年 8 月 4 日至 8 月 8 日工作时间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00-17:00 时,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