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组织本次服务类项目询价。
一、询价品目
项目名称:宁波市第二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服务要求:地点:宁波市第二医院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最高限价万元/年:5.5
二、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在境内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2.律师事务所及指派律师须具备司法部门核发的有效执业证书。
3.律师事务所有1名或1名以上律师具有长期从事医疗卫生法律或医疗诉讼法律服务经验;
4.律师具备熟练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能力,具有处理类似三甲医院案例的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需求
1.对院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院方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律师解答日常业务相关法律问题,律师应在24小时内通过微信、邮件等途径予以答复,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并于每月10日出具上月法务咨询清单。
2.每两周选取半个工作日(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商定时间),委派律师到院方指定场所提供院方需求的相关法律服务,如指导、协助院方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根据院方要求,对院方发展过程中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完善院方内部的规章制度,为院方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在48小时内通过微信、邮件等途径出具。
4.参与、协助医院把关重大经济、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科研合作、成果转化、后勤服务、劳动人事等合同管理全过程的重点法制审核,协助完善院内标准合同模板至少30份。
5.为院方提供建设工程、房地产、项目合作、设立分院、商标、专利、项目融资或其他专项事务的项目法律服务,进行法律论证、事实调查,参加谈判、审阅、起草或协助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意见书等,应院方要求进行工商、车辆、房产等方面的调查,参加必要的会议;
6.参与处理和调解医院在管理活动中尚未形成仲裁、诉讼的民事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事项;
7.为院方员工开展法制宣传,每年开展法制教育讲座至少一次;
8.应院方委托,以院方法律顾问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9.其他院方提出的需要进行法律咨询的事项;
10.对于委托代理事项在接案、收费时予以优先、优惠。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院方有权根据上年合同履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五、询价事宜
1.询价时间:2025年8月14日14:00(请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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