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8-000671
二、采购单名称: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三、采购单位: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8-07 14: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8-14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1
采购人: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
物资名称:收购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华鑫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收购张家口万全区华铭新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税率: 6%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
5.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应答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应答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新能源项目收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需提供业绩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8.最高限价:3万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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