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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陆港集团总部外聘机构(2025-2028)框架协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华远陆港集团总部外聘法律服务机构(2025-2028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华远陆港集团总部外聘法律服务机构(2025-2028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框架协议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华远陆港集团总部外聘法律服务机构(2025-2028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0632-2544F36P1082

1.3 采购人: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6 项目概况:为持续保障落实集团深化改革提质增效、规范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高质量发展等系列决策部署,持续提高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持续发挥外聘法律服务在集团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及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业化作用,现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集团总部法律服务中介机构(2025-2028年)框架协议采购。

1.7 入围供应商家数:5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择优选聘专业技术强、从业经验优、服务质量好的法律服务机构,以提升集团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实现集团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选用和增效降本(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2.2 服务周期: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三年。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总部法律服务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资质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连续执业5年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包含完整的登记事项表、变更登记表、上年度考核记录)。

(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作出书面承诺);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作出书面承诺)。

(4)信誉要求:供应商社会信誉良好,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不良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图;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 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包括1律所全称,所有曾用名、

2单位负责人、

3 本次服务团队负责人,与有效身份证件姓名完全一致,3项内容应分别截图);上述内容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网页查询截图。

(5)人员要求:供应商执业律师人数100人及以上(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credit.acla.org.cn)”查询截图为准,提供所有公示信息的完整截图。)

(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1: 30,下午14:00至17:30 (北京时间)在线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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