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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煤炭科技信息资料中心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招标单位: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运营管理分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内蒙古煤炭科技信息资料中心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竞价文件】

内蒙古煤炭科技信息资料中心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具备采购条件。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运营管理分公司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优秀的供应商与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运营管理分公司合作。竭诚欢迎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项目名称:内蒙古煤炭科技信息资料中心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KYY-2025ZC-00027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1.项目背景:根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内0102民初11892号),二被告需分期支付原告租金及资金占用费。目前,二被告未按《民事调解书》及时并足额支付款项。为了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清欠进度,现通过竞价采购方式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服务内容:

(1)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准备并提交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书,确保立案程序顺利进行;

(2)代为提交、签收强制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及时与法院沟通执行进展情况;

(3)代为调查、收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债权等);

(4)代为向执行法院提出财产线索及执行方案建议;

(5)代为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申请(如有必要);

(6)代为参与执行过程中的调解、谈判工作,争取以最有利的方式实现债权;

(7)协助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8)代为办理执行结案手续;参与相关协商谈判;

(9)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10)代为计算强制执行金额或和解协议标的金额。

3、服务费用:

(1)若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新和解协议,支付服务费为固定金额5000元(本比例为固定数值);

(2)如需强制执行,以实际追回款项金额为标的额,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律师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来结算支付执行代理费。

即:执行代理费=标的额×下表相应系数×报价费率百分比。

注:

(1)若实际追回款项金额×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律师代理费取费标准下线×报价费率百分比低于15万元,按该比例支付;

(2)若计算结果高于15万元,则按15万元支付。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律师代理费取费标准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5%;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5%-4%;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4%-3%;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3%-2%;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2%-1%;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1%-0.5%;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企业自筹100%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强制执行程序结束。

6、本次竞价限价费率:本项目设置执行代理费比例最高限价,报价费率要以100%为最高比率限制(即本项目最高限价设置为根据实际标的额对应司法厅取费标准相应档次的下限),超出最高限价费率视为无效报价。

7、成交人数量: 1家律师事务所。

8、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运营管理分公司。

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日16时00分~--2025年8月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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