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醉翁小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谈判公告信息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LDZB2025-087
2.项目名称:滁州市醉翁小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约3万元
4.最高限价:30000.00元/两年(叁万元整/两年),每年最高限价为15000.00元
5.采购需求:为加强滁州市醉翁小学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促进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采购人旨在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专项顾问和案件代理等涉法服务,并及时汇总工作进程,梳理风险隐患,提出合理建议。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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