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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辽源分公司2023年-2024年法律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
  • 招标预算:3万元

    中国电信辽源分公司2023年-2024年法律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辽源分公司2023年-2024年法律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BJCGJL2023-DX-08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辽源分公司2023年-2024年法律服务外包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30000元人民币。

    1.2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辽源分公司2023年-2024年法律服务外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合同管理服务、诉讼代理服务、普法宣教、合规管理服务、法律咨询业务因此发生的相关法律事务工作,协助防范甲方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法律风险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序号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要求1服务法律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辽源市区及县域分公司详见技术规范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金额30000元人民币,参选人报价高于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段,选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分所参选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投标授权证明,且承诺愿为其参与本项目参选、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选;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视为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参选。)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以来至今的同类项目(与本项目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3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提供1名专职律师,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的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员身份证(正反面)、资格证书、2023年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选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0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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