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省工人半汤温泉疗养院法律顾问服务
2.项目编号:GN2025-18-5621
3.项目单位(采购人):安徽省工人半汤温泉疗养院
4.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服务质量得到采购人认可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合同一年一签。
5.报价要求:
(1)基础法律顾问费用:2万元/年;
(2)其他案件代理费用:参照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皖价服【2013】17号)规定的分段标准上限的50%。
(3)最高限价:100%
6.付款方式:
(1)基础法律顾问费用按照最终成交费率*2万元按年支付,每年在律师事务所提供正规发票后30日内支付。
(2)其他案件代理费用按照最终成交费率*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皖价服【2013】17号)规定的分段标准上限的50%按年度另行结算。
7.项目类别:服务类
8.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服务内容
1.为省工人半汤温泉疗养院的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2.为省工人半汤温泉疗养院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规范和完善省工人半汤温泉疗养院规章制度。
3.对省工人半汤温泉疗养院经营活动所涉及的法律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必要时参与合同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4.结合省工人半汤温泉疗养院经营状况,提供劳动用工规范化建议。
5.按照省工人半汤温泉疗养院要求,协助处理经济纠纷的仲裁和诉讼活动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舆·情处置。
6.服务期内为省工人半汤温泉疗养院免费提供5件小额诉讼案件的律师代理。注:本条所指小额诉讼是指案件争议标的在5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案件仲裁及一审、二审阶段分别计算案件件数。
7.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年举办1-2次法律知识讲座。
8.保证每月至少指派1名律师到院值班1个工作日。
9.处理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事务。
三、参评单位资格
1.参评单位须为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参评单位指派的上门服务律师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3.至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评单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17:00至2025年8月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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