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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投资开发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0万元

律师事务所服务

关于为【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5-08-05 17:30 ,在 指定平台为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 项目业主

    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440705MA543X1A42508011189

  • 项目规模

    投资额(¥100,000.00元)

  • 所需服务

    律师事务所服务

  • 服务内容

    (一)法律咨询 就各企业经营中涉及的法律事务,适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口头、书面、电子文档等形式。

  • (二)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及各企业规章制度 起草或完善各企业的各类合同文本,对各企业提供的各类合同文本,应各企业要求对合同进行审查并修改,服务期限内提供审查的各类合同数量不超过500份。对各企业现行的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协助各企业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各企业章程,并按章程确定的治理结构制定科学可行的支持性文件。

  •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 就各企业的特定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服务期限内就特定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数量不超过50份,书面法律意见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四)处理法律纠纷 就各企业已经面临或者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解决建议,必要时出具律师函,服务期限内出具的律师函数量不超过50份;协助各企业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协商、调解,为各企业的诉讼、仲裁案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解决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 (五)提供相关法律信息 应各企业的要求,根据各企业的经营特点,提供相关法律信息、进行法律调查,以保障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法经营。若各企业需要,服务律师应参加各企业重要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

  • (六)其他要求 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受聘律所及律师应诚信、勤勉、认真、尽责、专业、积极、及时地开展和完成各企业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对获知的各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一切信息严格保密。

  •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1年及以上。

  • 2.具备与委托事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业务经验、专业人员和业务专长。

  • 3.与顾问单位及负责人无经济利益或其他受影响关系。

  • 4.为3家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行政机关等单位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执业律师具有工程、投资、房地产等领域法律事务及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长和工作经验。

  • 5.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 6.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

  • 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 其他要求说明:

  •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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