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仓储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招标编号:ZZHBCG-ZBJT-04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本中百仓储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百仓储法律服务项目;
1.项目编号:ZZHBCG-ZBJT-048
2.项目名称:中百仓储法律服务项目
3.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限价为基础费用加风险代理费方式的计费模式,本次采购周期结算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整,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为准。分项报价限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响应折扣不得超过100%。
4.采购需求:中百仓储法律服务项目相关事务,主要包括
(1)租赁合同相关、
(2)采购合同相关、
(3)刑民交叉挽损类案件、
(4)劳动人事类共四类诉讼类法律事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第三章”。
5.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采用非固定期限方式,具体以本次采购结算总金额使用完毕或入围合同期满之日为准,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入围合同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共计365日历日)。
6.本项目最终用户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7.入围单位数量:3家。具体以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单位排序依次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中百仓储法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法成立,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并按国家规定参加年检合格;总机构参与本项目的应提供加盖年检章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的,除提供加盖年检章的分支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外,须同时提供总机构年检合
格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提供总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若总机构和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同一项目响应,则被授权分支机构的响应视为无效;若总机构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与同一项目响应,则所有被授权分支机构的响应均视为无效);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中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合伙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 10 年,服务团队主要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 5 年(以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证号为准,即项目负责人执业时间为 2016 年及以前,服务团队主要律师执业时间为 2020 年及以前。执业年限计算累计年限,若曾因注销、吊销等原因中断执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 2022 年 7 月 1 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具有
(1)与国央企合作经验、
(2)租赁合同相关、
(3)采购合同相关、
(4)刑民交叉挽损类案件、
(5)劳动人事类的法律事务的案例业绩,上述五项内容可提供下述四种证明材料之一证明:
(1)中标/入围/成交通知书、
(2)合同协议、
(3)结算发票、
(4)司法文书,证明材料本身不足以证明与项目相关性的,可提供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5.在以往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同时律所或拟派律师不得被律协或有关监管机构处罚(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在入围合作期间内不得办理与采购人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提供承诺函,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需明确承诺主机构适用该条款,并加盖主机构公章。);
7.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1)失信被执行人、
(2)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具体以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须同时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对应查询截图);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07 日 16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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