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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一般公司债券项目寻找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 招标单位: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关于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一般公司债券项目寻找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 zj-202507-cj037

主管部门: 县司法局

竞价形式: 综合成交

业务范围: 法律尽职调查

竞价开始日期: 2025-08-04 12:00:00

竞价截止日期: 2025-08-07 12:00:00

竞价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中介服务要求:

 1、项目地点:台州市三门县

 2、项目服务内容说明:

按照债券申报发行相关要求,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三门国创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择优选聘 1 家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债券发行工作提供法律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专项债券涉及项目情况的法律咨询、评估意见或专业报告,并协助采购方和债券申报发行其他参与方完成专项债券项目的预审、申报注册工作、信息披露和全过程其他相关专业服务。

1、审查债券申报发行项目涉及的相关收费政策内容、收费政策合法合规依据等法律事项,前期协助各单位进行项目合规性筛选,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法律意见。

2、提供法律咨询、信息披露服务,协助采购人进行专项债券发行申请,对申请专项债券项目提供法律评估咨询;与其他中介机构密切配合,推进债券发行工作。

 3、中介服务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

二、竞价条件:

(一)服务资质要求

律师事务所必须具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质,并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律师事务所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执业声誉。

(二)项目服务经验要求

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具有至少 3 个及以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类似证券发行项目的法律服务经验,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

指派的主办律师应具有3 年以上证券法律业务经验,曾担任过至少 2 个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的主办律师,熟悉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处理。

律师事务所及主办律师在过往类似项目中表现良好,能够高效、优质地完成法律服务工作,得到客户的认可。

(三)其他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根据项目需要及时提供法律服务,指派的律师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本项目。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提供的法律意见准确、合法、合规。

律师事务所应遵守保密原则,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县国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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