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某花都湖项目总承包工程款和质保金债权收购项目律师所选聘
项目编号:YG25ZT0005367
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京基100大厦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行业分类: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
资金来源:国有100%
项目概况:我司拟收购广州某花都湖项目总承包工程款和质保金债权,为推进该不良资产收购事宜,拟聘用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债权收购的法律尽调服务及后续推动司法执行的法律服务。
邀请函名称:广州某花都湖项目总承包工程款和质保金债权收购项目律师所选聘
发送时间:2025-07-31 18:00 至 2025-08-04 15:00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广州某花都湖项目总承包工程款和质保金债权收购项目律师所选聘
标段编号:YG25ZT0005367-01
报价方式:总价
采购控制价(元):800000
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缴纳保证金: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服务期(天):365
服务期说明:第1、2项服务内容的完成时限为中标后1周内;第3-7项服务内容在服务合同有效期内均有效。
招标/采购范围:
(1)通过阅档、访谈、调查等方式,对标的债权收购所涉原债权人、债务人等主体情况,查封物及项目相关情况进行现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动产登记中心等机构)或非现场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2)核查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及合规性。律所需全面核实标的债权的形成依据,如工程款对应的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进度确认文件、付款凭证等,以及质保金相关的合同约定、工程验收资料等,确保债权真实存在且合法有效,不存在权利瑕疵或争议。同时,需核查债权转让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以及湖南二工内部决策程序(如是否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决议流程)的合规性,保障交易环节无法律障碍;
(3)调查查封资产的状况。律所须前往花都核实湖南二工查封房产现状,是否存在小业主,小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及付款情况,查封资产后续过户程序是否会存在障碍;
(4)调查车位验收与查封的可行性。律所须核实花都湖项目 1261 个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当前状态(如是否已投入使用、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以及验收所需的具体条件(如工程竣工资料、消防验收文件等)和办理手续。鉴于湖南二工掌握验收材料,需明确其配合提供材料的责任和时限,谨慎评估车位验收及后续查封的可行性。
(5)调查债务人的税务及或有负债问题。调查债务人广州新弘是否存在欠缴税款、滞纳金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负债(如工程款分包商的债权、劳动工资纠纷等)。税务问题可能导致拍卖款优先用于缴税,影响债权回收;或有负债可能增加资产分配的不确定性。需审慎评估这些因素对标的债权执行回收的具体影响,并在交易协议中明确相关责任划分。 (6)根据尽调情况,就本项目方案交易结构涉及和所涉要素进行法律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就本项目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7)起草、审阅、修订项目所需相关合同及其他相应法律文件,就拟签订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定稿文本出具专门法律审査意见书;
(8)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法律文件签署、权属凭证类资料交收等,如需要进行律所见证,协助我司办理;
(9)参与研究与论证项目交易结构、交易要素的讨论,提供法律意见,解答项目相关或其他专业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等;
(10)解答深圳资产提出的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书;
(11)就己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项目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12)完成债权收购后,加速推动标的执行程序,尽快完成首封资产的处置变现。
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主要经办律师需具备工程/房地产类项目相关法律服务经验;
(2)具备专业诉讼经验,能够在立案、诉讼、执行等环节与广州法院取得良好的沟通;
(3)述标时需要带上项目承办的工作人员,详细沟通、解答;
(4)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机构须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禁入行为,在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
(5)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机构的授权代表应为该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7-31 18: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4 15:00
质疑截止时间:2025-08-04 15:00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2025-08-04 15: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4 15:00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