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雅苑项目财务尽职调查服务、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民意调查服务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金马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凰雅苑项目财务尽职调查服务、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民意调查服务。
2.2项目概况:凤凰雅苑项目位于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方旺社区天文台路,项目南区占地面积约 50亩,目前项目南区已封顶 11栋建筑,其中 1栋-5栋共计 735套房屋未入住,6栋-11栋共计 1026套房屋已全部入住。
2.3磋商范围:
(1)对凤凰雅苑项目进行财务尽职调查,全面梳理凤凰雅苑项目涉及的工程类及购房合同类债权债务,并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2)对凤凰雅苑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成立项目组,合理进行项目组成员工作分工;②制作尽职调查清单和访谈问卷;③获取相关资料并现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④根据所获取的资料的具体情况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⑤就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文件、访谈记录等,整理为工作底稿;⑥对本次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法律建议和相关解决方案。
(3)对凤凰雅苑项目按照要求开展民意调查,确保调查结果 100%真实,根据民意调查结果整理汇总至该项目法律服务部门,调查结束后,形成民意调查报告并配合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本项目分阶段实施,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4招标规模:约¥520000.00元。
2.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项目实施地点:项目位于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方旺社区天文台路。
2.7其他:
2.7.1服务期限:
(1)财务尽职调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截止(驻场时间由招标人确定),进场工作后 90个日历日内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2)法律尽职调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截止(驻场时间由招标人确定),进场工作后 90个日历日内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3)民意调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2.7.2质量标准: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以及本项目内容的要求,确保调查结果 100%真实。
2.7.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4本次磋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法律尽职调查单位无需提供);
(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证书,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磋商申请人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分所,以下称分公司)参与投标,需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授权(提供授权书),同一个律师事务所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人员要求:①财务尽职调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②法律尽职调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③财务尽职调查服务团队不得少于 2人(含2人),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④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团队人数不得少于 5人(含 5人),且组成人员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必须是本单位人员;⑤民意调查服务团队人数不得少于 7人(含 7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5)财务要求:提供 2022年至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至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及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从其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要求管理规定,若为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信誉情况:①磋商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磋商申请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③磋商申请人 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安全事故;④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并载明联合体各位承担的部分,及对应的资质能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中标的,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均按联合体协议要求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5年 7月 30日至 2025年 8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0分至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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