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徽商银行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徽商银行关于小额贷款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符合所要求资格,并能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小额贷款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招标编号:ZJZB-2025-17650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招标内容:本项目共1个标段,为有效突破当前法院立案难、执行难困境,加快分行各项不良资产处置,最大限度挽回各项资产损失,本次拟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对小额贷款进行集中代理,运用代理律所及律师在诉讼立案、执行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及其针对性的司法资源,提升各案件处置效率;本次将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聘不超过3家律师事务所,为成都分行小额贷款提供代理服务,直至各户案件诉讼、执行终结,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查控、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等工作。(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项目预估金额:98万元(含税)。
9、最高限价:本项目基础代理费用最高限价为2000元,风险代理费用以费率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服务期: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和报名材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或受到惩戒处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招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要求:
7.1.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2 依据《律师法》设立,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成立三年以上,并已办理有效的年检手续;
7.3 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良好的办公环境,具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营业场所须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4擅长办理小额金融贷款批量诉讼事务,有较为典型的成功运作案例;
7.5具备良好的职业声誉和信誉,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的事件。
8.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历史行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也不得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
9.按招标要求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0.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领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7日(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7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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