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高受援人满意度,使法律援助真正发挥实效,切实解决弱势群体“急难愁盼”问题,让每一位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局拟开展黔南州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项目采购,需遴选代理机构,请满足条件并有意向的单位参与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登记备案注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提供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单位盖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二、参选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申请人须准备纸质参选文件壹份。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逐页标注页码。参选文件每页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2.提供的参选文件格式须范本填写,遴选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3.申请人须确保在遴选过程中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遴选人有权取消申请人的遴选资格。
4.申请人须将参选文件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密封套外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5.申请人须于2025年8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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