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采购人) 对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 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25000.0 元)
需求描述:
服务内容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根据聘请方要求,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
7、每月不少于1天驻场所机关办公,为民警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
1、受聘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不少于3名满足上述指派律师基本条件的律师担任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法律顾问。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派遣工作制、指派工作制、会议工作制等工作模式,通过驻点办公、日常咨询、合法性审查、列席会议、参与谈判、接受交办事项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并按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2、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根据工作需求安排其他人员协助办理,但相应责任由固定法律顾问承担。固定法律顾问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须采购人同意;
3、根据采购人要求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服务,采购人可随时约见固定法律顾问,固定法律顾问应随时提供服务;
4、起草、修订或审查重要法律文件及出具法律意见函(书)、律师函,固定法律顾问必须在收到相关资料起24小时内完成服务;
5、遇紧急情况需当面咨询的,应在收到通知起6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办公场所或现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6、固定法律顾问在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供应商对其获知的采购人涉密事项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供应商对采购人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采购预算(元):25000.0
数量:1项
小计(元):25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依法注册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5-08-05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8-05 11:00: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