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新疆乌鲁木齐新投集团“西龙土工”专项事务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预算:35万元

新投集团选聘“西龙土工”专项事务法律顾问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34-254XZ2QF034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投集团选聘“西龙土工”专项事务法律顾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磋商文件,招标人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投集团选聘“西龙土工”专项事务法律顾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投集团选聘“西龙土工”专项事务法律顾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供应商应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核验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30日10时00分到2025年08月06日19时30分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