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文山州皮肤病专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决策参考作用,确保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我单位拟采取公开询价的方式,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聘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作为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的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文山州皮肤病专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6000.00 元/年
4.采购需求:选聘1家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单位,由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组成团队为我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指派至少1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代表,协助我单位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
5.服务期:三年。
6.费用结算:按年支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2.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列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工商公示信息项中的经营异常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格条件。
符合《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即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3.具有较强的法律业务能力;
4.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
5.未受过刑事处罚;
6.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律师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未受过其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惩戒处分。
法制机构人员和其他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服务内容
根据《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法律顾问根据法律顾问机构的安排,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
(二)为重大决策、重要协议、重要行政行为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咨询论证;
(四)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赔偿、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五)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六)对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合法性审查意见自收到材料3-5日内出具,需要加急处理的可特别说明;
(七)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
(八)为处置征收补偿、涉法信访等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九)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我单位进行法治宣传;
(十)办理聘任单位交办和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具体以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为准。
注:服务内容按以上顺序不得缺项漏项,缺项漏项视为不满足采购需求,如有增加服务内容置于第十条之后。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上午8:00—8月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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