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法律服务项目招标邀请书
为 提升依法治体水平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决定采用比价方式诚邀各第三方机构参加法律服务项目的投标。
现将有关投标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体育局法律服务。
二、资格要求
(一)律所资质要求
1. 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住所地为福州市区;
2. 具备一定规模和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提供优质服务;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纪律处分,律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无重大业务纠纷、无不良从业记录。
(二)指派律师要求
1. 法律服务团队执业律师不少于 3 人,执业年限 2 年以上,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 10 年以上(包括公职律师执业经验);
2. 未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3. 有多个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业绩;
4. 未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造成不良影响;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标事项安排
(一)竞标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4 日(星期一)上午 11 点前。竞标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需盖单位公章);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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