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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24户债权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万元

各律师事务所:

现对【安徽富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24户债权专项法律服务代理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编号:AHSTSQZAJR202506771

2.项目名称:安徽富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24户债权专项法律服务代理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采购范围:为安徽富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24户金融不良债权诉讼阶段一般代理及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法律服务,代理范围包括代为起诉及申请查封资产,代为申请执行及恢复执行,代为变更执行主体,代为审查案件有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代为申请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执行措施,代为申请执行财产评估、拍卖、变卖,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参加和解、参加听证会,代为申请划转有关回收款项,代为草拟破产申报材料并进行破产财产申报及参加债权人会议等,执行异议的答辩,执行时效维护,调查财产线索,代为起草、递交、签收各类法律文书等;以及其他基于本案件产生的相关衍生案件等。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7.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若代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或采购人确认代理律所不存在消极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经双方协商可以延长服务期限。

8.项目预算:分为诉讼代理费和执行代理费两部分。其中涉及诉讼代理费的项目仅新安良种猪有限责任公司1户,诉讼代理费预算为2万元。涉及执行代理费的项目包含安徽富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24户,根据回款金额阶梯设置清收回款收费费率,分户分阶梯设置最高费率,项目组建议最高费率不得超过10%,最高预算金额不超过90万元,分户费率设置详见下表:。

序号

债务人名称

区间1

区间2

区间3

新财产线索

回款区间(万元,含上限)

代理费比例(%,含税)

回款区间(万元,含上限)

代理费比例(%,含税)

回款区间(万元)

代理费比例(%,含税)

除现有抵押物外挖掘新财产线索并回款的代理费比例(%,含税)

1

安徽富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0-100

3

100-500

6

高于500

10

-

2

宁国市锦宏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0-100

3

100-200

6

高于200

10

-

3

安徽鑫隆园家具有限公司

0-100

3

100-500

6

高于500

10

-

4

安徽百事高文体用品有限公司

0-100

3

100-500

6

高于500

10

-

5

合肥泰飞贸易有限公司

0-100

3

100-500

6

高于500

10

-

6

安徽新安良种猪有限责任公司

0-100

3

100-500

6

高于500

10

-

7

合肥雪龙工贸有限公司

0-100

3

100-400

6

高于400

10

-

8

石台仙寓米业有限公司

0-100

3

100-200

6

高于200

10

-

9

石台县忠田塑业有限公司

0-10

3

10月20日

6

高于20

10

-

10

安徽鑫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0-100

3

100-500

6

高于500

10

-

11

安徽天长市康辉防护用品工贸有限公司

0-100

2

100-200

4

高于200

6

6

12

安徽和丰面制品有限公司

0-50

3

50-100

6

高于100

10

-

13

合肥徽隆机械有限公司

0-40

3

40-50

6

高于50

10

-

14

安徽众森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0-100

3

100-200

6

高于200

10

-

15

合肥静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0-100

3

100-500

6

高于500

10

-

16

安徽国网电力公司

0-100

3

100-500

6

高于500

10

-

17

安徽亚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

0-100

3

100-500

6

高于500

10

-

18

合肥纳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0-40

3

40-50

6

高于50

10

-

19

岳西县泉源盛工艺品有限公司

0-100

3

100-300

6

高于300

10

-

20

金寨县伟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0-100

3

100-200

6

高于200

10

-

21

安徽一笑堂茶业有限公司

0-100

3

100-300

6

高于300

10

-

22

明光市中旺食品有限公司

0-100

3

100-400

6

高于200

10

-

23

安徽西土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0-600

2

600-700

4

高于700

6

6

24

舒城县南港东方米业有限公司

0-100

3

100-500

6

高于500

10

-

在律师事务所推动下,实现债权转让,按以上收费标准的50%支付费用。

9.项目类别:服务类

10.其他:本次服务费用方式:按照回收金额减去相关费用后的净回收额为基数计算法律服务费用,付款周期为每季度支付,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及服务团队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已通过上年度考核;

1.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1.3选派的服务律师应当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考核合格,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中至少有 1 人具备合伙人资格,在民商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在业界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1.4近三年(自2022年7月1日起至今)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处分等;

1.5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客户名单等;

1.6服务团队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同时不存在为采购人利益冲突方提供服务。

2.供应商业绩要求:具备金融不良债权类项目处理经验。

3.主要人员要求: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具备金融不良债权类项目法律服务经验,专业性较强,对债务人、担保人及抵押资产当地市场情况、司法环境等较为熟悉。

4.其他要求:无。

5.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4】日14:00(北京时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